扬子晚报网1月7日讯(通讯员姜工记者)1日,扬州市江都区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其在明知他人钱款为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收取他人钱款,然后通过扫描他人微信收款二维码为其转账,造成被害人沈某损失13050元。
1日,林报警称自己的卡被冻结,银行告知被公安局冻结,想求助。民警发现,林某的银行卡无法解冻,其资金流中共有数百笔高额转账,涉案金额30余万元。警方认定林某涉嫌违法,当场将其抓获。
经审讯,林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卖鞋。微信里一直有一个亲密的“合作”好友。这个朋友会经常买林的鞋,打款,但同时会有一笔额外的高额转账到他的账户。林某交代,钱是朋友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转到别人账户上的。前几次林也怀疑过这笔钱的来源和用途,但慢慢的,朋友找他转账的次数越来越多,金额也越来越大。当林有利可图的时候,他就放下了戒备。好朋友愿意冒着几万块的风险和自己保持合作。他们害怕什么?林某与朋友达成“默契”关系,先后转账两三百次,涉案金额30余万元。
民警发现,其中一起案件与之前报案的受害人沈某因电信诈骗丢失的钱财相吻合。民警推断,林某卡内的13050元是沈丢失的,其余的钱都转到了其他卡上,暂时无法使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提醒,银行卡账户持有人、电话卡账户持有人以出售、出租、出借等方式向他人提供其银行卡、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校对许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