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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平房乡做个小生意(夫妻靠五毛火锅底料狂赚14万)

来源:原创 热度:353 时间:2023-05-12 14:41:18

原标题:夫妻制售地沟油卖给火锅企业做底料

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购买石油的人员全部受审,4名被告人全部认罪

去平房乡做个小生意(夫妻靠五毛火锅底料狂赚14万)昨天,4名被告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物质、有害食品罪在房山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左燕燕摄

回收顾客在餐厅吃剩的剩菜,通过绑空塑料袋、电筛控油,在线榨油机榨油,然后卖给餐厅、火锅底料生产公司等。最后,这些地沟油会流回食客的盘子里。昨天(14日)上午,有害食品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地沟油在房山法院受审。在法庭上,所有四名被告都承认有罪。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四人因生产销售地沟油被起诉

昨天上午10点,该案在房山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有六名被告。因为其中两人指定的辩护律师迟到,为了庭审顺利进行,法官决定延期审理。

4个人依次被法警带上被告席,有回收餐厨垃圾加工成地沟油的夫妻,有收购地沟油的餐馆老板,有收购地沟油做火锅底料的企业经理。

房山检察院指控,2013年以来,张某、夫妇从本市大兴区等地的餐馆回收辣椒、芝麻椒等餐厨废弃品,运至其租住的院内,将回收的油辣椒、芝麻椒采用控油、压榨等方法加工成油脂,销售给餐馆。

王、邹(另案处理)自2016年7月9日起,在朝阳区镇经营酒店。在明知王某经营饭店的情况下,张某仍将上述油脂多次出售给王某,参与交货。王夫妇明知该油为地沟油加工而成,仍购买并用于制作毛血旺等菜肴,出售给食客。

2016年以来,蔡某负责房山区余村镇某食品公司北京分公司以生产加工火锅底料为主的生产经营活动。蔡某及其弟蔡某某(另案处理)明知张某在销售地沟油,仍购买加工成火锅底料进行销售。

执法部门跟踪多日,将他们全部抓获

案情是,环市医药大队民警接到线索后,经调查发现,张、等人购买地沟油。民警多日追踪发现,每天晚上,张某夫妇都会到大兴、昌平等地的餐馆拉泔水。他们在房山租了一个院子,路过院子,能闻到一股酸味。另外,时不时有人开车来这里拉东西。

民警在后续调查中发现,王某夫妇经营的饭店和蔡某哥哥制作火锅底料的工厂,都是从张某夫妇提供的地沟油中购买的。取证后,2017年9月22日,警方分三路将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在食品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罪追究张、、王、蔡的刑事责任。

地沟油卖给正规加工企业

据房山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宋娟红介绍,证据显示,张夫妇从2013年开始加工地沟油。他们开着面包车,从大兴、昌平、通州等地的餐馆,以五毛钱一斤的价格回收水煮鱼、水煮肉用的辣椒、麻椒等餐厨垃圾。

张夫妇做的油除了卖给饭店,还有相当一部分卖给专业正规的收购加工企业。交易记录显示,正规公司的收购价格为每吨3600元,每斤1.8元。夫妻二人收到货款14500余元。回收的地沟油会卖给饭店、火锅底料厂,价格变成每斤3元。

据张夫妇说,清油和红油每斤3元至3.5元,油辣椒每斤3元,辣椒籽每斤1.9元。案发时,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大院内查获50公斤塑料桶255个、190公斤铁桶6个,桶内均装有油;装满辣椒废料的编织袋有1026个,重达19000多公斤。

回收25吨餐厨垃圾赚了14万多元

在审判现场,四名被告都对检方的指控表示认罪。

张说,2008年,他长期从事给饭店配送蔬菜的工作,在厨房里发现了很多废弃的水煮鱼废料。2012年12月,他和妻子搬到了房山窦店镇一个租住的院子里。“听收地沟油的人说,饭店水煮鱼后的油辣椒、油花椒可以回收再卖,于是我就开始回收通州、大兴的油辣椒、油花椒。回国后,先把脏东西捞出来,再分开。”

2015年至2017年9月,张某共回收餐厨垃圾25吨,获利14万余元,共销售餐厨垃圾分离出的辣椒籽13吨。

“这些可以吃吗?”面对检察官的询问,张某说“没有”。

庭审中,对于榨油的具体时间,张坚称是从2016年10月份开始购买榨油机等设备进行加工销售。公诉机关反驳称,张某的手机聊天记录等证据显示,他从2013年开始联系他人贩卖地沟油。

此外,张艺谋一直对妻子参与整个过程含糊其辞。“她只是帮忙提袋子,一起收油。她只是帮忙看车和玩它。她平时只是给我洗衣做饭。”

为了赚钱,知道还买地沟油

对于为何使用地沟油,涉事餐馆老板王说:“我知道这些都是经过加工的地沟油。我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多赚点钱,因为张卖的油便宜。”做火锅底料的蔡某也交代,为了节约成本,多赚钱,他在明知是地沟油的情况下,仍然购买加工火锅底料。

庭审最后,陈某的辩护人提交了一份病历,称55岁的陈某是小学生,法律知识贫乏,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希望法院予以考虑。“我在拘留期间瘦了30多公斤。我知道我们的行为是错误的,我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说到病情,和坐在旁边的丈夫张掩面而泣。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

地沟油餐馆烹饪加工企业做底料

被告人王、邹也是一对夫妻。自2016年7月以来,他们一直在本市潮阳区方平镇经营一家餐馆。经核实,他们餐厅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健康证。

据王某供述,2009年,他在石景山开了一家成都美食店,从张某处收购了五六桶油,每桶10斤,每斤3元左右。2016年,王和妻子回到北京,在房山开了一家川菜馆。他打电话给张某,问有没有麻辣油,又开始向张某买油。证据显示,王从张某处进油三四次,共清油20桶。案发前,王一次买了8桶油。刚用了半桶,就被警察发现并查获。

“为什么知道地沟油还在用?”面对询问,王辩称,食用油可以提亮、提亮食物,而且这种油比市面上合格的食用油便宜很多。“就是张从塑料袋里渗出来的油,主要是为了突出这种油的麻和辣。其他炒菜都不用这种油。”

除了这家川菜馆,张夫妇的地沟油还流向了一家火锅底料生产企业。

据蔡某供述,2016年他从张某处分四五次购买,每次购买10包左右的油辣椒,每包35斤;每次买大概四五桶红油,每桶50斤。“这些东西能增香,又便宜,我就用了。”

检察官宋娟红介绍,火锅底料公司收购油辣椒,榨红油。“制作火锅底料时,公司会先将豆豉等各种调料混合,然后用黄油煮熟,搅拌。在这个过程中,直接把油倒入混合物中,或者直接把辣椒放进去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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