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货规则
对于买方在2023年1月14日00: 00: 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期间支付的订单,卖方应满足以下交货要求,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按要求发货的,按照淘特物流发货规则处理。
1.一般要求
(1)卖方应在2023年1月31日23:59:59上传真实物流订单号,并保证买方能在48小时内查看订单的物流更新信息(如包裹领取、中转、发货、收货等。);
(2)对于卖家在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配送的订单,判断虚假物流轨迹的相关标准如下: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订单号,集货后72小时内不离开首个分拨中心(分拨中心是指各物流公司指定的集货场所,具有仓储、分拣、配送、转运等功能,每天将辖区内各站集货的包裹进行配送,名称可以是“分拨中心”、“转运中心”、“中转站”,下同),偏远地区除外;
或者在收到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订单号到信息送达之间,任何轨迹节点之间超过96小时未更新下一条轨迹信息,偏远地区除外。
2.特殊要求
(1)定制、直播、预售等特殊商品的发货时间以卖家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描述的发货时间为准;
(2)参与“继续买年货”营销活动的活动订单,以商家自行设定的配送时间要求为准(时长不得长于平台要求的配送时间)。未设定或者无法设定交付时间的,按照本公告约定的交付要求执行;
(3)虚拟商品的配送时间以每日配送时间要求为准;
(4)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发货的,以平台公告为准。
(二)交易流程的调整
1.确认接收超时:
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点击配送的订单:
(1)如果是快递或EMS发货,系统会在“卖家已发货”状态20天后自动确认收货;
(2)如果是平邮发货,系统会在“卖家已发货”状态30天后自动确认收货;
(3)买家可自主延长发货时间,最长5天,与疫情相关的订单以平台公告为准;
(4)买家收货地址为海外或港澳台淘特交易订单,且确认收货超时与日常一致。
2.退款/投诉流程:
(1)退款/售后加班调整
①如果买方在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期间申请/修改退款,或者卖方在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期间拒绝申请,相关加班规定如下:
等待卖方或买方确认修改的超时时间统一调整为15天;
当卖家没有点击发货状态时,等待卖家确认超时和日常12小时一样;
在已交付场景下申请退款/仅退款/售后换货/售后补发的,商家处理时限调整为5天;
买家已退货,等待卖家确认收货的加班时间统一调整为15天(平邮不变);
买方确认收到补发货物的超时时间统一调整为20天;
更换维护将调整为买方确认超时完成后的30天。
②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含退款和售后)卖家同意退货协议的,等待买家填写退货信息的加班时间调整为21天(虚拟品类除外)。
(3)其他
1.临时调整坏果包装、破损包装和坏单包装。
破损水果、破损商品、破损商品的退款订单(范围:以退款管理-退款详情页面为准,退款订单的标记),消费者在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期间申请/修改退款的,相应商家的处理时间延长至48小时,其余退款时间同上。
2.服务评估规则的调整
卖家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的客服响应数据不计入考核指标,订单支付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00:00:00至2023年1月29日23:59:59,物流指标根据上述平台发货考核要求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