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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微商哄抬口罩价格面临10万元罚款

来源:原创 热度:323 时间:2023-05-01 02:13:10

本报贵阳2月25日电(记者张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5日公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查处的第八批典型案例。一个微信商家在朋友圈以虚高的价格出售口罩,将被罚款10万元。

通报称,1月27日,六盘水市盘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袁宏达销售口罩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通过微信群销售口罩,以30元/片的价格销售进价为10元/片的“环球”牌KN95口罩。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哄抬价格的,拟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以10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铜仁市一家超市因哄抬菜价面临高额罚款。2月8日,铜仁市碧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惠联超市有限公司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1月27日以42.66元/公斤的价格销售进价为14.2元/公斤的大蒜,于2月3日以47.96元/公斤的价格销售进价为14元/公斤和22元/公斤的豌豆荚,涉嫌哄抬价格。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处以50万元罚款。

同批公布的案件中,有两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2月6日,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对贵州东升速达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网络渠道购买无产品合格证口罩58650个,货值79750元,销售金额约56700元,现场查获口罩27633个。当事人涉嫌犯罪,已移送警方调查处理。

2月10日,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管局对秀恩爱服饰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有21箱约5万只口罩无中文标识、无相关产品合格证、无购销票据,现场还查获了快递单、销售记录等证据材料。当事人涉嫌犯罪,已移送警方调查处理。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希望广大经营户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兼顾社会责任和企业利益,依法诚信经营。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正在告诉价格违法行为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违法行为零容忍。谁敢坐地起价,谋取不义之财,就要受到沉重打击。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立即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价格欺诈、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完)

编辑: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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