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如下:
1.在延迟开票第二次超时(第一次超时后10天内未开具发票)后增加管理措施(如买方投诉成立,一般违规扣1分,30天内累计记分不超过6分);
2.补充争议受理范围;
3.增加错开发票情况责任明确;
4. 增加了对滥用平台工具(谈判工具)的管控措施:商家通过谈判工具延迟开票、修改发票信息或取消开票,买家投诉与事实不符的,投诉成立后暂停使用平台工具一周。情节严重的,禁止使用平台工具。
常见问题:
1.商家遇到不可抗力,如税盘异常、系统异常、疫情等,无法及时开票怎么办?
天猫将利用线上谈判工具和备案工具,帮助商家与买家协商延期开票,或者在出现异常无法开票的情况下向平台举报。
2.如果第二次计费是超时,消费者投诉13%的赔偿金额过高,会增加运营成本。
基于商家的反馈和二次调查,考虑商家的经营成本,希望在发票二次延迟前与消费者有更充分的协商机会;
我们优化方案如下:延迟后10天内商家未完成开票,视为第二次超时。买家发起投诉后,在天猫判定投诉成立前,商家未发起开票或与买家达成协议的,一般违规扣1分(30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
3.发票抬头错误导致的重开问题如何处理?
优化了错开的细则,分别定义了错开的职责,表述如下-
如果错误发票是商家造成的,商家需要和买家协商好发票原件寄回和重新开发票的时间。如有约定,以双方约定的时间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商家需要在买家申请发票纠纷之日起10日内,重新为买家开具并寄送发票。
如果发票是买家错误开具,需要商家重新开具,商家需要承担重新开具发票的义务。如果需要将原发票寄回重新发发票,商家可以要求买家承担运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商家已将发票提供给买家,但如果交易最终被退回退款,消费者发票将不予退回。商家该怎么办?
商家已经将发票提供给买家,但如果交易最终退款,买家必须将发票一并退回。
如买方未能返还发票,因买方个人原因导致的退款视为发票原件丢失,买方应承担因发票原件丢失造成的税费损失(如有)并据实给予商家;非买方个人原因造成的退款,双方自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