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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政策支持微商电商 人民网国家出台政策支持微商电商

来源:原创 热度:321 时间:2023-05-21 03:43:08

人民网北京7月15日电(记者林露)近日,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3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营造鼓励就业模式创新的政策氛围,支持大众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展微创新,探索创造性劳动合理分工,降低创业风险,激活全社会创新创业创富热情。

《意见》指出,积极培育新型个人,支持自主就业。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的网络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元化的就业机会。支持微信商务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多元化自主创业和分时租赁就业。着力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力,营造兼职、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的格局。

附: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先后出台“互联网”行动、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数字产业化和行业数字化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数字经济推动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升了中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以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战略。把支持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作为经济转型、推进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打破传统惯性思维。从问题的角度深化改革,强化制度供给,更有效地发挥数字创新对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引领作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经济迈上新台阶。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创造新需求,培育新就业格局,促进多元投资,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发展原则

——打破惯性思维,创新执政理念。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的新型在线服务模式的发展为契机,打破传统商业治理按地区、按行业划分的惯性思维,探索触发式监管机制,建立包容审慎的新型商业治理规则。

——加快转型升级,拓展融合深度。深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能力和平台“赋能”水平,推进“用数字赋能智慧”普惠服务,增强转型能力供给,促进企业联动转型和跨界合作,培育数字新生态,提高转型效益。

——激发市场活力,开拓发展新机遇空。营造鼓励就业模式创新的政策氛围,支持大众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展微创新,探索创造性劳动的合理分工,降低创业风险,激活全社会创新、创业、创富的积极性。

——提高要素效率,平滑经济周期。探索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改革,大力推进实物生产资料数字化,推进生产资料共享,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引导增值开发应用,激活数字化生产资料增殖,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第三,积极探索新的在线服务模式,激活新的消费市场。

(1)大力发展综合在线教育。构建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允许购买和适当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市场化的优秀网络课程资源,探索纳入部分教育阶段的日常教学制度,在部分学校先行先试。鼓励更多投资和教师培训,试点基于在线智能环境的课堂教学,深化“三课堂”应用的普及。完善在线教育的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监管、市场准入等制度规范,形成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供给。(教育部牵头)

(2)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用互联网优化就医体验,打造健康消费新生态。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网上预约检查。探索检查结果、网上处方信息等互认制度,探索建立和完善以患者为主导的医疗数据共享方式和制度。探索和完善网上医疗纠纷处理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和推广慢性病互联网随访咨询、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模式。支持平台在医疗、健康管理、养老保健等领域协同发展,培养健康消费习惯。(国家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发展便捷的网上办公。打造“随时随地”的线上办公环境,在部分行业形成对线下模式的常态化补充。支持远程办公应用推广和安全可靠的在线办公工具研发,满足多方协同办公和异地协同办公的日常需求,有效支撑工作效率提升、业务协同模式创新和业务组织模式变革。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化应用的基础设施,为网上办公提供有效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商务部、国家保密局、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推动形成多方参与、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结合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完善政府与社会合作共治机制,构建政府与企业数字化供应链,以数据流引领物质流、技术流、人才流、资金流,有效支撑城市应急、治理和服务。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水电网络等城市设施智能化改造。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加快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完善智慧城市联网应用标准,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一体化数字治理和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

第四,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壮大实体经济新动能。

(5)培育产业平台发展生态。着眼于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对传统产业的赋能和效益倍增作用,打造新的实体,形成数字经济。开展重大项目布局,支持传统龙头企业和互联网企业构建平台生态,提供信息匹配、交易服务、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依法合规为平台提供金融服务。搭建跨行业信息集成平台,推动农业全流程、全产业链在线集成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推广,充分发挥已有平台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支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电子商务、转型服务等行业企业向制造业拓展业务。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牵头,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帮助降低数字化转型难度,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业务发展模式,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组织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企业联动机制,发展普惠“用数字赋能智慧”。鼓励各类平台和机构对中小企业实行一定的服务费减免。培育一批发挥引领作用的数字化服务企业和创新应用企业。组织数字化转型基础软件、技术和算法的联合研究。鼓励发展开源社区,支持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人民银行、银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建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实现产业供需的配置和精准对接,促进产业基础升级和产业链现代化。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支持数字供应链建设,推进订单、产能、渠道等信息共享。支持具有产业链和供应链驱动能力的核心企业建设产业“数据中心”,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展产业服务新生态。支持出口园区和基地创新数字服务出口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无人经济”。充分发挥智能应用的作用,促进生产、流通和服务降本增效。支持智慧工厂建设,实现生产过程透明化、生产现场智能化和工厂运营管理现代化。发展智慧农业,支持适应不同作物和环境的智能农业机械研发和应用。支持自动驾驶、自动装卸、无人配送等技术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危险作业机器人,满足恶劣条件的需要。试点探索完善智能公共服务新业态涉及的交通、食品等领域安全发展政策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鼓励发展新的个体经济,开辟新的消费和就业空。

(9)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主创业。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的网络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元化的就业机会。支持微信商务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多元化自主创业和分时租赁就业。鼓励开发基于知识传播和经验共享的创新平台。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一体化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以利用网络经营场所注册个体工商户。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减免个体经营者利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在线创业。加强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统计监测研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银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大力发展微观经济,鼓励“副业创新”。着力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力,营造兼职、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的格局。支持在线多元化社交和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创新。引导“宅经济”合理发展,促进网络直播等新业务健康发展。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完善多元价值转移和贡献分配体系。实施新业态成长计划,建立微经济等新业态成长企业名单,及时跟进推动企业政策阻滞的解决。(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护,探索多点实践。探索适应跨平台、多用人单位灵活就业的维权、社保等政策。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保费缴纳、薪酬待遇等政策制度,明确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障中的相应责任,保障劳动者基本报酬权、休息权和职业安全,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探索和完善适合个人职业发展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结合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和“共享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在线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供需对接等就业服务。推进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方便群众办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模式。

(12)拓展共享生活新空房间。推动形成高质量生活服务要素供给新体系。鼓励共享出行、餐饮外卖、团购、网上购药、共享住宿、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智能化产品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的生活消费方式,培育线上高端品牌。推进旅游景区数字化体验产品建设,丰富游客体验内容。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覆盖面,推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鼓励医疗卫生服务向农村延伸,培育新型农村消费方式。完善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共享产品相关标准,优化布局,规范行业发展。(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打造共享生产新动力。推动形成高质量生产和服务要素供给新体系。鼓励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共享实验验证环境、仿真模拟等技术平台,充分挖掘闲置存量资源的应用潜力。鼓励公共云资源共享,引导企业将生产流程迁移到云上,提高云资源利用率。鼓励制造企业探索共享制造的商业模式和适用场景,推动生产设备、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生产工具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探索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改进和完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新管理体制。取消各种不合理限制,畅通经济合作共享机制,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法人单位共享生产资料。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盘活空云平台、开发工具、工作坊等闲置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类企业作为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自主推进生产资料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激发数据要素流通新活力。推动构建数据要素有序流转和高效利用的新机制。依托国家数据共享开放平台体系,推进人口、交通、通信、卫生等公共数据资源的安全共享和开放。在修订税收征管法的基础上,完善适应数据要素特点的税收征管制度。加快建设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数据资源流转应用机制,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优化数据要素流转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十六)继续加强统筹协调。要打破惯性思维,拿出硬招、实招、新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部门政策联动和协调,形成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合力。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目标任务,积极大胆探索,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十七)有效释放改革活力。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普惠金融支持等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化,降低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成本。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实验区要着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率先探索改革举措,形成辐射带动效应。

(十八)坚持包容审慎监管。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积极鼓励创新,完善触发监管机制,构建各类主体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体系。要及时修订完善监管政策体系,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留出足够空间。要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加强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坚决打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公平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

(十九)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出台、解读和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激发市场创新活力。要及时总结宣传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的积极性,发挥各类主体的创造潜力,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凝聚广泛共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运输部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

商业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SASAC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疗安全管理局(NHSA)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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