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上午9点是上课时间,购物群里也做广告。一天发几十篇,老师们乐得自己赚钱,我们家长的心却在颤抖。"
6月29日,多名浙江学生家长带着一堆微信截图,来到乐清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接到举报后,集团和市教育局纪委迅速行动。经查,2018年底以来,虹桥二小教师王某(党员)在互联网某交易平台从事微信经营业务活动,通过推荐产品赚取佣金。从2020年2月开始,我通过微信朋友圈从事一个名为“X教授”瘦身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王上班时间还在微信业务兼职经营活动,有学生家长经他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
王因违规从事微信经营业务活动被立案侦查。
“原来我只是想把一些好东西分享给大家,同时赚点零花钱。没想到会给学生和家长造成这样的困扰,也影响了老师的声誉。真的不应该。以后一定会改正错误,专心教书。”王说。
“上级教育部门有明确指示,中小学公办教师不能从事‘微信业务’等营利性活动。”集团负责人表示:第一,做微信业务需要时间、精力和思想。我天天在朋友圈打广告,不关心教学。甚至在我教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收发微信。家长怎么看?
第二,微信业务的盈利手段主要依靠社交圈。一旦老师在微信业务里做起了生意,学生家长就成了微信群里的业务对象。如果家长不买老师推荐的产品,会担心孩子在学校不被老师喜欢。买了就没有实际需求,买不买都累。
驻市地方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已督促教育部门在全市开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和自查自纠活动,规范教师从教履职行为,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廉洁教育”再上新台阶。